【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七日電)台中縣政府民政局今天表示,政府公共服務大軍—替代役,定三月一日(兵役節)公告,四月三日起至四月十七日止受理役男申請。
民政局指出,內政部役政署九十五年「政府公共服務大軍」—替代役,凡七十六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並符合申請條件之役男得依意願辦理申請。
另為使台灣具多元與國際化生活環境,今年仍持續受理海外留學尚未服兵役之已畢業(或應屆畢業)役男返國服替代役,以推動英語環境,提升國民外語能力。
以專長(志工)條件申請服替代役者,須先至役政署網站(//www.nca.gov.tw)「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機關後,至戶籍地公所查驗申請書及證明文件,並辦理「請服替代役暫不徵集」,於截止申請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郵遞役政署始完成申請手續。
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之役男,也應於今年四月十七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郵寄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已返國並經徵兵處理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替代役暫不徵集」。
為利役男生涯規劃,今年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作業採「一次申請、二時段入營」方式辦理,即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區分九十五年下半年(七至十二月)及九十六年上半年(一至六月)二個時段服役之申請名額。
由役男依其意願並結合履行兵役義務時程規劃,自選單一時段役別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取得服替代役資格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
民政局表示,九十五年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作業規定,預定於三月一日公告,相關資訊(專長條件、名額、)屆時請在台中縣政府、各鄉鎮市公所或各村(里)辦公處佈告欄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最新消息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