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金管會強化保險業資訊揭露品質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四日電)為強化資訊揭露的整合與品質,及保險業對保戶權益事項揭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陸續修正法令規定並進行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完成者如各保險商品成本分析資訊公開、「保險商品資料庫」建置完成供消費者查詢使用、要求保險業在網站建制保障型保險商品專區等。

為強化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提升相關資訊對外揭露品質,金管會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需提報董(理)事會通過,並增訂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也須經董(理)事長簽章負責,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應於保險業網站上揭露,以落實公司治理,提高資訊揭露品質,發揮市場制約力量。

在各項保險商品成本分析資訊揭露方面,為使消費者投保前能對保險商品有進一步了解,在94年1月1日起保險業需在公司網站公告各保險商品成本,使保單資訊更加透明。

為便於消費者查詢或瀏覽現行保險業銷售保險商品,使其能在購買保險商品前,具有充分保險商品資訊並作比較,而作最適當投保決策,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規劃建置「保險商品資料庫」,供消費者查詢使用。

另外,為強化保險業對攸關保戶權益事項充分揭露,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修正「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部分條文,對於投資報酬率、保險公司自交易對手取得報酬等應適當揭露,並已發布施行。

鑑於國人保險保障有偏低現象,金管會也積極推動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提供大眾認識或購買保障型商品簡便管道,並請壽險公會及各壽險公司建置保障型商品專區。

金管會指出,因有壽險業者自行發布保單分紅率,競相以自由分紅保單的紅利分配作不當宣傳,恐有誤導消費大眾之虞,因此請壽險公會參考國外作法,就保險公司每年度分紅結果研議訂定共通性標準或定義,及合理資訊揭露方式,並建置相關分紅保單資訊揭露平台,使消費者能作正確比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