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農曆新年布魯克林華埠遊行大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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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訊】今年農曆新年布魯克林華埠遊行,法輪功學員是否受到歧視成為布魯克林社區的熱點。其中的周折還驚動了州﹑市政府官員及議員等。

  筆者認為在布魯克林華埠遊行問題上,不管組織者之一Paul Mak 如何解釋,中領館在此事上所起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試想,沒有中共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中領館大力煽動, 誰犯得上拒絕一個在美國合法註冊的﹑以平和理性著稱的華人團體參加在美國社區中國農曆新年的公共慶祝活動﹖

  此事並非小事,如果法輪功學員參加社區遊行權益受到傷害,遊行組織者布魯克林華人協會及背後起作用的中領館都應受到主流社會法制和道義的譴責。

  事實上,紐約州人權委員會在聽到法輪功學員的投訴後非常重視,立即進行了備案,表示將對此事展開調查。這也體現出主流社會對任何違背憲法精神,和美國立國原則「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不相符合的人與事的態度。

  據說布魯克林華人協會此次遊行的資金是從州和市政府拿來的,換句話說,是納稅人的錢,那麼這個問題就更大了,法輪功學員大部份都是美國公民也都是納稅人。 Paul Mak 和布魯克林華人協會花了他們作為納稅人的錢,用的是紐約市公共街道,卻不讓作為紐約居民的法輪功學員參加遊行,這種排斥他人正當權益,明擺區別對待的做法,是一種最讓美國公眾反感和不齒的歧視行為。

  再者﹐美國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有可能通過法律途經尋求公正。

  在此拜託Paul Mak 和布魯克林華人協會的先生們別再搞這些讓華人丟臉的名堂了﹗(//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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