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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漢生病人補償方案 義務律師:具公平性

【大紀元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八日電)台灣漢生病患義務律師吳旭洲今天表示,行政院已初步決定漢生病患補償方案,對樂生療養院內與院外約七百一十五位漢生病患給予補償,義務律師團對於政府補償的公平性覺得滿意;他並建議政府應對病患提供心理照護,撫平病患的心理創傷。

吳旭洲說,行政院昨天召開會議,初步決定,民國七十一年以前罹病的漢生病患,每人可獲得新台幣二十萬元補償金額,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五十一年三月十七日遭強制隔離於樂生療養院的漢生病患,遭強制隔離期間,每一年並可獲得十萬元賠償,但已過世者不列入補償對象。

他認為,漢生病患遭強制隔離期間,無論是現在還住在樂生療養院,或已離開樂生療養院的漢生病患,都能獲得補償,就補償公平性而言,義務律師團覺得滿意。但有社團認為,漢生病患遭強制隔離期間所獲得的補償金額,高於相關疾病的補償金額,顯有不公平現象,仍有待政府斟酌。

由於社會對漢生病仍有許多誤解,不敢與他們接觸。吳旭洲說,就律師團的訪察,現在全台約有一千零九十六位漢生病患,心理創傷需要輔導,政府應安排病患進行心理醫療復健,讓他們重新融入社會。

為避免樂生療養院被「議題化」,他建議政府將樂生療院闢為漢生病專責醫院。

吳旭洲說,為了讓漢生病患去污名化,建議政府將漢生病列入中小學課程中,並鼓勵漢生病研究,促使社會大眾對漢生病有正確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