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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罩斑跡不是他的 官司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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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小號首席鄧詩屏,被控於89年10月間,該團前往西班牙巡迴表演時性侵女臨時團員案,一審將他判刑5年,但高等法院昨天大逆轉,以胸罩證據上所留「斑跡」,另有其人,加上案發後被害人仍與被告互動親密等,改判鄧某無罪。

前來聆聽判決的鄧某聽聞結果,拿下所戴眼鏡低頭哽咽,走出法庭,信耶穌的鄧某表示感謝上帝和家人,以及二審法官明察秋毫。

高院推翻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學者所做的心理評估報告,報告認定被害人有性侵害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判決指出,被害人提供所謂案發時所穿、遭鄧某扯壞的胸罩,查無被告指紋,尤其上面所留斑跡經DNA鑑定「並不是鄧某的」。

此外,法院傳喚當時樂團指揮陳秋盛、秘書、演奏主任以及多位團員出庭作證,指出被害人案發後,仍與團員一同前往巴塞隆納著名景點逛街,和被告鄧某有說有笑,買紀念品,班機上坐在一起,甚至狀似情侶,均未見被害人神情落寞、出現不愉快。

高等法院基於只有被害人單方面說法,無其它積極證據,而被害人指稱鄧某右肩有痣、沒有胸毛部分,法院則認定鄧某穿短袖,痣可能早就遭人看見,又很多男人都無胸毛等,改判無罪。

原本檢方指控,台北市立交響樂團97人組團前往西班牙巡迴表演時,被害人也以高中學生身分參加,擔任臨時團員,鄧某卻於同年月29日中午,在西班牙巴塞隆納投宿的大飯店房間內,性侵被害人。

士林地檢署偵查此案共計兩次不起訴,但高檢署發回再議,士檢才於92年2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獲判無罪 鄧哽咽一鞠躬

孫友廉/專訪

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小號首席鄧詩屏,昨天靜靜地坐在法庭等候判決,當合議庭「無罪」的宣判傳來, 他一時情緒激動、低頭哽咽,退庭時向法官深深一鞠躬。

40歲的鄧詩屏說,他絕無性侵該女臨時團員,但也深深自責,認為自己「並非全然無辜,因為自己愚蠢,行為舉止有錯」。

他認為,當年35歲的他面對著青春洋溢的17歲高中女學生,因西班牙巡迴表演時常走在一起,毫不避嫌,才會瓜田李下,讓人蜚短流長。

他說,這段漫長的5年司法纏訟時間,他靠著宗教信仰與家庭支持度過,此番無罪,他感謝上帝,也要感謝現任台北市文化局長廖咸浩,因為廖局長讓一度遭樂團停職的他,先行復職,願意等到判決定讞,再進一步決定他的去留。

依據該樂團考績委員會的調查會議紀錄,鄧詩屏坦承對該名高中少女有好感,當天是他主動打電話,請女臨時團員到他房間,但僅聊天談心;兩人最親密的舉動,也只在機場道別時,有握手、輕輕擁抱,並拍拍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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