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管會:金控投資創投比例未設限
【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七日電)金控投資創投業比率將設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金控投資創投比率,依舊維持可達100%原規定,並無改變。
金管會表示,現行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7條第 1項規定,金控公司得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非金融事業,並訂有相關投資上限。這次金控法修法是投資上限另外明訂「金控公司及其子公司對非金融事業之合計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或實收資本總額的15% 。因此,修法並未針對金控投資創投事業的金額或比率,做出任何限制。
不過,金管會提醒,根據修正草案,假如某創投事業是屬金控轉投資的子公司,則其投資非金融事業的金額與比率,必須納入整個金控集團考慮,受到金控轉投資的相關限制。
金管會指出,絕無藉修正金控法,限制金控投資創投比率。至於金控公司及其子公司轉投資其他非金融事業合計金額,草案所定 15%上限是否合理,也在徵求各界意見中,尚未定案;金管會希望透過多元充分的討論,能讓金融控股公司法的修法,更符合外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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