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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六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葉宜津今天表示,交通部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案甄選爭議的處置仍不周延,交通部應加強補救措施,責成遠通公司,讓已裝機者退費,並縮減ETC車道為一車道。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遠通電收非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標案最優先申請人。交通部長郭瑤琪昨晚宣布,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案甄選爭議,交通部傾向上訴。上訴期間維持現有車道,由遠通電子收費公司繼續營運;若未來高公局敗訴,ETC仍將繼續營運,但會由政府先買回現有系統,再研究營運方式。
葉宜津上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說,交通部對敗訴後的處置方式可接受,但上訴期間交通部的處置仍不周延,例如不讓現有已至裝機者全額退費,一定會產生民怨。
她認為,ETC現在的情形,使用電子收費的比率一定很低,高公局把ETC車道從兩個車道縮減成一個車道,才能維護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