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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採BOT 蕭萬長吳敦義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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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台灣副總統呂秀蓮昨天公佈「高捷工程管理及事故初勘報告」時指出,高捷工程有超過八十%經費由政府出資,卻仍以BOT方式進行,這是重大瑕疵;報告指出,「當時做決策的行政院及高雄市政府應負最大責任」,把決策責任指向當時的行政院長蕭萬長、高雄市長吳敦義。

呂秀蓮去年邀集專家學者組成「高捷工程民間監督聯盟」,經過兩個月來的討論、調查完成初勘報告,昨天呂秀蓮在總統府主持發表會,對外公佈報告結果。

呂:政府管不到 重大瑕疵

呂秀蓮指出,報告結果並不是說採BOT方式不妥,而是高捷工程有八成以上是政府出資,卻還是決定採BOT模式,導致中央、地方公權力沒辦法監督,這就是重大瑕疵。

呂秀蓮強調,這是民進黨執政前就已決定,「一九九八、一九九九年的行政院長、交通部長、經建會主委、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高雄市長是誰?」

呂秀蓮還說,高雄市長選舉投票前,當時「吳市長」還為此案函文中央政府,真正決策的是謝長廷市長嗎?她也不清楚,但「調出公文往來很快就知道是誰做的決策」。

呂秀蓮說,由於民間監督聯盟並無公權力,他們會把這份報告送給總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等單位,也呼籲立法院對BOT法律進行研修,並呼籲行政部門本此報告做為執行監督參考,若有違法不當,也請司法單位調查清楚、秉公處理。

聯盟成員之一的成大土木系教授張行道說明,在決策面,決策當時的行政院及高雄市政府應負最大責任;在執行面,捷運公司(含統包商)要負較大責任;在監督面,高雄捷運公司應負最大責任。

至於吳敦義表示要控告呂秀蓮,呂秀蓮透過總統府公共事務室澄清指出,她的談話完全未涉及個人,吳敦義的指控純屬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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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批轉移焦點 吳擬告呂秀蓮誹謗

〔自由時報記者陳中興、施曉光/台北報導〕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蕭萬長昨日針對「高捷工程民間督導聯盟」調查報告回應指出,高雄捷運動工決策是正確的,禁得起歷史考驗,高捷出現弊端卻是執行面出問題,不容推卸責任甚至轉移焦點。

蕭萬長昨天回應指出,行政院當年決定動工興建,對南部民眾的交通便捷有莫大貢獻,當時行政院決定興建,絕對禁得起歷史考驗。

蕭萬長指出,行政院核定高捷後,高雄市政府在執行過程中決定改為BOT,並不是行政院主動指定變更,再由高雄市政府上報到公共工程委員會,並由當時的工程會議決,事實上此案並未到行政院長的決策層級,而是在工程會就決行。

蕭萬長表示,如果這份調查報告只是把高捷弊案的責任往前任身上推,那這份調查報告也只是「推卸責任、轉移焦點」,不值一看。

前高雄市長、國民黨立委吳敦義表示,高雄捷運弊案關鍵不在於BOT,而在於執行時的官商勾結,對於呂副總統「亂講」,他將了解是否構成誹謗要件。

吳敦義指出,BOT沒有問題,況且高雄捷運採用BOT也不是他所決定,而是行政院決定高捷、高鐵要用BOT,才由高雄市政府進行辦理,呂秀蓮的說法,是誤導社會大眾,轉移問題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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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執政團隊落井下石

〔自由時報記者楊菁菁/高雄報導〕針對高捷民間監督聯盟昨日公佈的調查內容,高市捷運局強調,虛心接受中正地下道下方隧道工程坍塌事故的專業指教,但不能接受市府應為BOT決策負最大責任的說法。

捷運局指該聯盟根本未通盤了解當時決策的時空背景及相關過程,調查報告方向應鎖定工程、工安、外勞管理或是利益輸送等,否定整個BOT決策有點莫名其妙,捷運局深深不以為然。

捷運局長李正彬指出,八十七年九月高雄市府函復行政院決定採BOT推動捷運,當時市長為吳敦義;八十八年二月謝長廷上任,積極推動高雄捷運選商、開工等,為了兌現競選時對高雄市民承諾的上任後二年捷運開工時程,延續BOT既定計畫去執行,九十年十月高雄捷運開工,等於從八十年開始規劃的高雄捷運,在延宕十年後終於開工,當時所有高雄市民都是欣喜樂見,如今卻因為單一事件而抹煞高雄捷運所有政策,反而會讓外界笑話執政團隊互相落井下石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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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證人、被告出庭 謝︰BOT未違法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灣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二度前往高雄高分檢應訊,就高捷等弊案做說明,並首度以被告身分被傳喚。他強調高捷BOT工程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沒有違法問題,經承辦檢察官吳文忠等人偵訊後下令釋回。

高雄高分檢指出,高捷工程是由高雄捷運公司自負盈虧,為何合約中又訂定有物調款事宜,也有違常情,再BOT案之權利金依法應是由廠商回饋給政府的金額,但高捷給政府的權利金,卻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疑有違失。

由於謝長廷是前高雄市長,對高捷工程是有負決策之人,且邱毅、胡忠信、蘇盈貴等人又向高雄地檢署告發謝諸多疑點涉貪瀆部分,所以正式以被告身分傳喚他到庭說明,以釐清相關疑點。

據了解,謝長廷應訊時指出,他身為市長每天公務繁忙,不可能對每件事情都很清楚,並說上開情形均是執行上問題,是法律顧問和幕僚討論決定與他無關。

謝長廷訊後表示,他是以證人和被告身分出庭,高捷案他是證人,但因邱毅等人告發十大國賊部分中他是被告。

他表示,高捷BOT工程因有政府和民間出資,所以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和律師顧問均有一致結論,大家應尊重制度,沒有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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