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傳遞真象致使一學員被綁架
為了傳遞我們在勞教所遭受迫害的經歷,2002年初,我從廣州搭汽車去了幾百公里外的學員,找她上網,因為我不會上網。那時我又不敢坐火車,只好坐汽車。去到那兒已經晚上1點多鐘了,又下起大雨,我打的去同修那裏,計程車司機又不懂路,他一邊打對話機回總站問路一邊走。本來我和那個學員約好在一個門口等,司機不懂路,到了外面的一個大門,就把我放落了車,不知進去還有一個大門。我們沒有見上面,我就在門口一間小屋簷下度過一個晚上,又濕又冷。第二天早上我才進裏面找到那個學員。
那個學員幫我打字,足足打了一個星期,她有時一邊打一邊哭,看到我寫的故事像小說的故事情節,但是又是真真實實的。感動得流下眼淚。文稿打完後,她的上網技術不行,又通過浙江余姚的一個學員去傳給明慧網,我們通過國內的普通電子郵箱傳給他,由他再傳到網上。那時用的是國內郵箱,很快被國安知道了。2002年4月,浙江的學員在網吧再次使用那個郵箱時,馬上被埋伏周圍的國安綁架了。他被折磨到要到醫院住了半年,他聽說公安要準備判他兩年,決心要從醫院走出來。一天晚上,趁看守他的睡著後,拿鎖匙開鎖偷走出來了。一路上行乞,直到找回原來的同修。@*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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