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案決策 謝長廷:充分授權幕僚及法律顧問
【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四日電)偵辦高捷弊案的高雄高分檢今天以被告身分傳訊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補強已起訴的高捷公辦六標案證據,並釐清謝長廷被控涉及高捷案疑點。針對高捷案決策疑有違失,謝長廷說,他在市長任內因公務繁忙,將工程決策充分授權幕僚及法律顧問,他並不清楚。
高雄高分檢為補強已起訴的高捷公辦六標案證據,陸續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相關資料後認為,高捷工程分股東標及公辦六標並不合理,另高捷工程既由高捷公司自負盈虧,為何合約中又訂定有物價調整款事宜也違悖常情,再則BOT案的權利金依法應由廠商回饋給政府,但高捷公司給政府的權利金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疑有違失。
檢方認為,謝長廷是前高雄市長,對高捷工程負有決策權,加上胡忠信、前立委蘇盈貴、立委邱毅等人一月十一日發起的「全民告發」活動向高雄地檢署告發謝長廷諸多涉嫌貪瀆部分,已併案偵辦,於是以被告身分傳訊謝長廷到案說明,釐清相關疑點。
謝長廷供述,他在市長任內因公務繁忙,於是將高捷工程決策充分授權幕僚及法律顧問,他並不清楚合約及權利金支應事宜。
高雄高分檢特偵組檢察官羅建勛上午十時傳訊謝長廷,由於了解高捷決策過程及高捷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細節龐雜,加上全民告發控告謝長廷項目眾多,增加偵辦查證時間,謝長廷經近六小時偵訊,直到下午近四時才獲飭回。
謝長廷步出偵查庭接受媒體訪問時認為,高捷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當初交通部通過的高捷BOT案原本是要給高鐵用,後來高鐵沒用,卻由高捷來用,交通部及市府眾多法律顧問當初也都認定高捷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他指出,他今天既是證人也是被告,被告是因「全民告發」活動告他,證人是因他出庭為高捷案作證,他向檢察官詳細說明高捷BOT案決策過程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原委,光是這部分內容足以寫成博士論文,加上全民告發部分許多已偵結不起訴的項目,人家告他,他得重新應訊,因此花許多時間。
他並希望,檢方能秉公依證據偵辦高捷案,查明真相,不要受制於政治力或輿論壓力,以樹立司法威信。
至於是否反控邱毅等人誣告,謝長廷則未置可否。
高捷檢調專案小組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首度以證人身分傳訊謝長廷就高捷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