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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
【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二十四日電)日前有媒體報導警方清源專案執行項目及獎懲方式引起基層員警反彈。警政署今天特別就這項專案執行目的及獎懲原則提出說明,並強調不會有本末倒置、治安議題失焦情形;另外在獎懲議處上,也有完整審查機制,達到「獎當其功、懲當其過」原則。
警政署表示,「清源專案」實施重點在於正本清源,針對改造槍械、製造毒品、汽機車解體工廠、職業賭場、搖頭店、賭博電玩等六大危害治安場所,動員警力澈底掃除治安亂源。對於其他如詐欺、住宅竊盜、電纜線被竊等犯罪問題,警方也針對問題根源,建構跨部會溝通平台,協調相關部會研商解決對策,並規劃召開全國治安會議,不會有本末倒置、治安議題失焦情形。
為加強績效管理,落實治安地區責任制,這項專案採「重獎重懲、即獎即懲」,這是為激勵員警士氣、防止怠惰,對於積極勇於任事的員警將立即給予適當獎勵。例如對偵辦特殊重大的首功人員,給予一次記二大功獎勵;但對於查緝不力或怠忽人員,則依規定懲處,確實做到獎懲並重原則。
這次專案的推動也建立一套完整獎懲審查機制,且內政部次長顏萬進在日前首次檢討會時特別指示人事單位,對這次專案重大或特殊重大案件懲處或調整職務時,應通知當事人表達相關意見,以達到「獎當其功、懲當其過」原則。
至於近日因個案所引發的爭議,警政署指出,已指派專人查處,並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對內宣導,凝聚共識、全力以赴。另對於跨轄偵辦刑案,應恪遵越區辦案規定,通報當地警察機關會同辦理,並加強鄰近警察機關協調聯繫,以提升整體偵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