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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轉換權益縮水?金管會:對保戶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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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侯水盛今天表示,最近發現部分保險業者以高佣金方式鼓勵業務員慫恿消費者轉換保單,但消費者常因業務員未完整解釋保單條款及隱瞞風險,讓保戶年資受損。金管會官員說,如保險從業人員有不實告知情形,將對保戶從寬處理,損失三年內可追回。

侯水盛(台南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保單轉換,小心權益縮水」記者會時指出,發現許多保險業者為降低自身高預定利率舊保單的利差損壓力,推出「舊傳統型保單轉換新投資型保單」方案,但部分保險業者欺瞞保戶,未善盡告知責任,使保戶蒙受損失。

侯水盛希望保戶提高警覺,不要受到保險公司誘騙而因小失大,保險公司的這些轉換專案應立即停止,受損的保戶應可恢復傳統保單,保障保戶權益。

他說,保險業者往往僅選擇性地針對九十年度以前的舊保戶,明顯為了減輕「高預定利率」的傳統保單成本;一旦保戶同意轉換,則「業者蒙其利,而保戶受其害」,辛辛苦苦累積的保險年資及便宜保費的既得利益將化為烏有,一切重頭再來。

侯水盛指出,保險業者為了讓舊保戶上鉤,往往隱瞞了幾項重要的保險訊息,例如換買投資型保單明明是把舊傳統型保單「解約」,加保年齡必須重新起算,為何卻告訴保戶這是「轉換保單」?又如保險業務員僅強調投資型保單的「高預期報酬率」,卻未告知此非「保證利率」,保戶必須面對高度投資風險。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科長楊恭尊表示,政府對投資型保單的規範比傳統保單更嚴格,要求一定要盡告知保戶責任,並要保戶本人簽署同意才可,如有查出保險公司未按規範作業,對保戶可從寬處理,在保險業務員不實告知消費者保險內容下,三年內保戶可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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