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交通部上週宣布法外開恩:2月17號之前,誤闖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的車主,兩次以內免罰。高公局公布罰單統計:只有70位車主,違規次數在三次以上,確定開罰。其中,違規的冠軍車主闖關次數高達43次,罰款總額將高達新台幣12萬3千元!違規的二、三名,分別闖關21次及18次。
交通部長郭瑤琪上週宣布:2月十七號之前,誤闖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的用路人,違規次數在兩次以內(含)的車主,將不會開罰。
經過統計分析後,高公局晚間公布了罰單排行榜,交通部所規範的法律緩衝期:2.10~17的八天內,一共有五千多輛次誤闖ETC車道,只有七十位車主,因為違規的次數超過三次,資料移送公警局,開單處分,其他的車主都只會收到勸導單。
根據交通部獲得的資料顯示:因為沒有安裝車上機,卻使用電子收費車道的罰單冠軍,在八天內一共闖越了43次!相當驚人,這位罰單大戶,扣除政府同意豁免的兩次誤闖之後,還會收到41張,每張新台幣三千元的罰單,總共要繳12萬3千元。
排行榜第二名的車主闖關21次,第三名18次,數量也相當龐大,高公局長陳建宇說:故意闖入的成分很大!剩下的六十多位車主,多半都在三次或四次。
高公局表示:違規系統抓到的違規次數一共有5427輛次,其中
,一次違規的有5163次,兩次的是194輛次,三次以上的有7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