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儲值金將調降
【大紀元2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國道電子收費(ETC )協約機制昨日啟動,高公局、遠通電收昨日歷經近十小時冗長討論,達成十一項共識。遠通電收在車上機(OBU )改採一機多車模式、OBU開放租借、開放競爭、儲值金額降低等項目,都做出退讓,第二階段協商預定下週展開。
在昨天的國道電子收費協約機制中,儘管遠通電收作出多項退讓,但如e通卡餘額退費等,雙方仍無交集,留待下階段協商。
高公局長陳建宇強調,政府在此次談判中未做出讓步,未來也不會在ETC特許期、委辦服務費上讓步;遠通電收則指出,昨日觸及的議題,多是為了便民,遠通樂於配合,但遠通因此付出重大成本,成本算出來後,下一階段的談判,遠通「會提出些要求」。
同一車主 OBU異動免手續費
各項共識中,OBU隨車登記將朝一機多車方向修正,但因涉及系統、流程變動及呆帳處理,需耗時八至九個月,現階段遠通同意不同車如屬同一車主,OBU異動免收手續費,且在一小時內完成,遠通直營門市3月1日起執行,3月底前,至少有二百個據點提供此服務。
其他有關OBU問題,遠通同意5月底前提出租借方案;現行每部六百八十元促銷方案取消三個月期限,改成廿萬部售完為止;OBU保固三年,保固期內非人為因素故障,遠通需免費替換,如因此無法扣款,用路人補繳通行費不用負擔手續費;國道收費改為計程制後,OBU可繼續使用。
此外,OBU開放生產、競爭條款,也納入合約中;遠通並保證e通卡有效期限至少五年,超過五年的e通卡,遠通需退還卡內餘額;每次至少加值五百元的規定,則調降為三百元。
遠通也承諾六百二十四處裝機點、一萬個儲值點、廿四處直營門市,都會在正式營運前建置完成;國道客運使用ETC車道,政府補貼金額由四十九元降為四十六點六元,遠通也同意吸收2月10日至3月10日間,每輛次二點四元的差額;國道收費專戶的利息收入,也確定歸政府所有。
下一階段談判中,雙方律師團也將進場,徹底釐清合約兩造權利、義務關係,ETC試營運階段與正式營運階段如何區分,計程制開始前應有的準備、交通部長郭瑤琪日前所提的「退場機制」等問題,都可能是談判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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