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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妻咆哮法庭 證人變被告遭當庭逮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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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二十三日電)男子陳慶祥酒後駕駛,今天台東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未料以證人身分出庭的中國籍妻子王明蓉,不願具結簽名保證證言,並且在法庭內大聲咆哮「貪贓枉法的都是你們這些執法人」,現場一片錯愕,法官當場以現行犯予以逮捕。

陳慶祥今年一月間因酒醉駕駛,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陳慶祥坦承犯罪,檢察官因此聲請簡易處刑。台東地方法院簡易庭今天開庭審理,陳慶祥的妻子也以證人身分出庭。

未料,王明蓉改口聲稱當天是她開的車子,檢察官於是撤銷簡易判處,改以通常程序審理,並且要求法官立即偵訊證人王明蓉。

承審法官告知王明蓉,依法可拒絕證言,倘欲證言必須踐行具結程序,如所言不實應追究偽證的責任,並告知偽證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規定。王明蓉雖然同意作證,卻不願具結簽名保證證言的真實性。

王明蓉告訴法官,「今天心情不好,不想作證」,檢察官洪政和於是告訴王明蓉,妳如果不願當證人,可以離開了。

王明蓉於是轉身離開,未料,步出法庭前,王明蓉忽然回頭,神情不悅的大聲咆哮「貪贓枉法的都是你們這些執法人員!」,突如其來的舉動,法官和檢察官一陣錯愕,法官認為王明蓉的行為已明顯涉及侮辱公署、公務員等罪的現行犯,於是當場逮捕王明蓉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東地方法院表示,依據法庭旁聽規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旁聽人有妨害法庭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審判長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甚至必要時得看管至閉庭。王明蓉直接咆哮、侮辱法庭執行職務中的公務員,罔顧法庭尊嚴囂張的行徑已明顯違法,為維護國家法治尊嚴,實有依法究責以正視聽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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