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立委
【大紀元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二日電)為避免有案在身的立委強行加入特定委員會,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高思博、吳志揚及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偉哲提出「立委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範立委做到利益迴避與案件迴避,獲三十四位跨黨派立委連署支持。
高思博(台南市)、吳志揚(台南縣)、黃偉哲(台南縣)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提出「立委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盼藉由法律規範,解決每會期媒體對有案在身立委加入特定委員會的問題。
高思博說,三人是在喝咖啡時聊到這個話題,認為現行立委行為法未規範立委應案件迴避,導致相關話題在立法院每會期開議都引起媒體關注,影響大眾對立法院的觀感;但因參加委員會問政是立委權利,若有委員執意不案件迴避、參加特定委員會,傷害立法院形象更甚,有必要修法規範。
依據高思博等人的提案版本,立法行為法第五章「利益迴避」,章名改為「迴避」,應迴避事項明確定義「包括利益迴避與案件迴避」。
在案件迴避的具體規定上,被提起公訴、被調查中或被懲戒程序中案件的涉案立委,都應主動迴避審議特定議案,同時也要迴避參加特定委員會。
除自律規定外,若有案在身的立委仍執意審查特定法案或參加特定委員會,提案也擬具「他律」規定,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可主動調查,或經立委三十人連署舉發後調查,若調查屬實,應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