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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退休八五制 溫和漸進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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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一日電)考試院院會日前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預計明年一月實施退休新制「八五制」。銓敘部今天表示,新制有十年過渡期,對現職已符合領取月退休金條件人員有所保障,屬溫和漸進的改革措施,初步估計方案實施後,有八千二百一十六人受影響,領月退休金年齡較現行規定延後。

現行公務人員服務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得支領月退休金,即「七五制」。所謂「八五制」是指,公務人員服務滿二十五年、年滿六十歲,或是服務滿三十年、年滿五十五歲,才能領月退休金,即服務年資加年齡需滿八十五。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後,已送立法院審議。

銓敘部表示,方案實施前,已符合現行自願退休支領月退休金條件的公務人員,保障適用原規定。如自明年一月開始實施,受保障適用原規定的公務人員為四萬二千六百六十五人。

方案實施時,尚未符合「任職滿二十五年且年滿五十歲」條件者,有十年的過渡期。銓敘部說,方案實施第一年,仍維持指標數「七五」,第二年起逐年加一,到第十年為「八四」,方案實施第十一年以後才為「八五」,也就是方案實施第十一年後,所有公務人員都必須服務滿二十五年、年滿六十歲,才能領月退休金;如任職年資較長達三十年者,領月退年齡為五十五歲。

銓敘部表示,經委託機構於去年十月估算,現職參加退撫基金公務人員為二十八萬三千四百九十八人,如自明年元旦開始實施,至民國一百零五年底的十年過渡期間,適用指標數規定辦理自願退休的人數為五萬二千七百八十五人,只有八千二百一十六人領月退休金的年齡較現行規定延後。

銓敘部強調,這項改革有十年過渡期,屬溫和漸進式改革措施;領月退休金年齡延後,長期而言,可增進退撫基金的財務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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