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收健康捐 出現首宗申訴案
【大紀元2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政宜/苗栗報導〕苗栗縣消保官昨天受理首宗「舊菸新賣」申訴案件,消保官詢問財政部,確定2月15日前進口或出廠的舊菸只能收取五元健康捐,呼籲民眾有類似疑義應保存發票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電話一九五○。
苗栗市梁姓市民申訴說,財政部規定15日以前進口或出廠的菸品只能收取五元健康捐,出廠時間大致上可依據菸盒標示的有效日期往前推算。
他昨天上午到便利商店買兩包洋菸,依有效日期推算,該菸顯然是舊菸,但發票卻印上健康捐十元,他向店員反映,店員竟說「店長沒有交代」,拒絕退還五元,他只好向消保官投訴。
梁姓市民強調,該品牌洋菸的菸盒內早已註明2005年底停產,換句話說它不可能是今年2月15日之後才進口,可以確定屬於舊菸品。
消保官黃國樑詢問財政部賦稅署,確定2月15日以前進口洋菸或出廠的國產菸品,都只能收取每包五元健康捐;至於如何辨識出廠或進口日期?黃國樑轉述國庫署官員說法,菸盒上以生產日期標示者,該署均認定為出廠日期,至於僅標示有效日期的菸品,官員建議消費者若有疑義,均可向各地消保服務中心申訴,再移由各地財政單位處理,凡是賣舊菸超收的五元健康捐,都須退還消費者。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在台北市中山區經營便利商店的柯先生,昨日向本報投訴,批評健康捐上漲政府事先沒有做好規劃,現在出了問題,竟然要民眾向零售商退錢,造成店家和民眾交易糾紛。
柯先生抨擊:「政府應該向菸商索取多出來的五元,而不是拿下游零售商開刀!」他抱怨指出,健康捐調漲問題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財政部本來就要提早規劃,現在才來追查,問題當然越弄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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