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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密議 機場記者證 三月起取消

【大紀元2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姚介修、劉力仁、周富美、黃忠榮、黃敦硯、許紹軒/綜合報導〕據指出,包括國安局、內政部、交通部等相關所屬單位,昨天在一項秘密會議中決定,3月1日起,中正機場攝影記者證將全面取消。未來媒體記者只能在重大事件發生時、事先提出申請,才得進入機場管制區。

中正機場記者聯誼會認為此項決定嚴重箝制新聞自由,將向內政部提出抗議。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呂東熹也認為不恰當,建議相關單位先與機場記者聯誼會等協商討論,共同規劃或研擬出「國門」採訪原則。

新聞局長否認今開記者會宣布

由於該項會議有保密協定,相關單位在記者求證時都很低調。交通部政次蔡堆表示,他不曉得這項措施,但機場秩序要維持,毋庸置疑;國安局說,全案並非由國安局主導,而是航警局自行評估的結果;警政署也不願多說;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承認主持這項會議,但內容應由航警局公布。航警局安檢科黃藻鐃表示,新聞局長鄭文燦今天會宣佈此事;鄭文燦嚴正否認有所謂的記者會。他表示,新聞局一定會在新聞採訪自由與機場安全取得中間點,航警局無權替新聞局決定行程。

中正機場攝影記者證在民國六十八年開站以來就存在,機場記者證則在四十五年松山機場就已發放,因為媒體需要影像,故只核發機場攝影記者證。

未來重大事件 採訪須提申請

秘密會議決議,媒體未來只有類似兩岸包機或重大事件,事先提出申請才得採訪。

相關單位的理由是,前年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密訪美國時,在機場長廊與駐場記者巧遇,行程曝光;新加坡現任總理李顯龍密訪台灣,也是在機場曝光,其他如英國藝人艾爾頓強訪台與媒體發生口角衝突等事件,也都與機場記者有關。

在民國九十三年8月會議中,新訂民航機場管制區進出管制作業規定第八條,原訂今年10月改採發放沒有相片之臨時採訪工作證,但航空警察局可以維護機場秩序及安全考量,得暫時停止發放機場臨時採訪用的工作證,昨日的會議,卻決定3月1日起所有中正機場記者攝影記者證將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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