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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部:超商願配合退回溢收菸品健康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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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日電)繼財政部要求業者應返還加收的菸品健康福利捐後,7-11、全家、OK、萊爾富等便利超商陸續表示將遵守。財政部強調,銷售商應在課五元健康捐的舊菸品賣完後,向民眾公告,之後才能開始賣十元健康捐的新菸。財政部將依法查核,若業者蓄意多收,可能涉及不當得利與詐欺。

財政部表示,在財政部要求逐級返還多收的五元健康捐後,幾家便利超商如統一超商(7-Eleven)、全家與OK便利商店表示會依辦法處理,其餘通路商財政部正在密切聯繫當中。明天財政部也將邀集台灣菸酒公司及主要進口菸商協商配套機制。

財政部強調,銷售商應依據銷售狀況,於內含五元健康捐菸品售完時,向民眾公布,之後菸品才可按十元的健康捐向消費者收取。若還沒賣完前就向消費者收取十元健康捐,應依消費者持有的發票或購貨憑證返還消費者。財政部將依法查核。

雖然檳榔攤等沒有開發票的地方,可能沒辦法遵守財政部的退費機制,不過,財政部官員表示,還是有辦法從資料上查核,若被查到原本是五元健康捐卻收消費者十元的情形,民事上會涉及不當得利、刑事有詐欺問題。

至於已售菸品溢收健康捐的退還方式,財政部表示,菸品製造商及進口商若於十五日前已完稅,在十六日後出貨,實際繳納的健康捐為五元,卻向下游銷售商按十元收取,應主動返還下游銷售商,中間通路商有類似情況者也一樣。如無法於四月底返還,應彙入財政部設立專戶保管。

另外,若菸品銷售商於十五日前進貨,實際內含健康捐為五元,但若於販售時以每包十元收取,應主動返還消費者,沒辦法於四月底前返還部分,則同樣彙入專戶。彙入方式為向進貨商逐級向上游繳納,並由菸品製造商或進口商彙集後納入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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