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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改制前之功過 尊重史實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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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九日電)針對二二八事件基金會所公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有關一九四七年中央社歷史責任部分,中央通訊社今天表示,中央社已於一九九六年經立法改制為財團法人,是一個依新聞專業為公眾服務的公共媒體;至於中央社在黨國時期之黨屬或黨營通訊社之功過,應可尊重史實接受各界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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