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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核定NCC委員名單 最快20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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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七日電)台灣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今天表示,基於尊重大法官會議釋憲結果、尊重立法院、尊重行政院政策延續性的三原則,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十二位委員名單,NCC 最快下週一(二十日)成立,涉及NCC職權的業務,新聞局即日起不再執行。

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新聞局長鄭文燦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蘇揆核定十二位NCC委員名單。

鄭文燦表示,大法官會議今天沒有對NCC暫時處分作成決定,加上立法院開議在即,為了追求朝野和諧,讓台灣政局發展更理性、成熟與穩健,蘇揆對任命NCC委員有非常慎重的思考,作這樣的決定。

他說,有關新聞局人員、預算、業務、檔案的移轉都已經準備完成,隨時可以移轉,根據NCC組織法第四條規定,NCC應在任命後三天內自行集會成立,互選正、副主任委員,行政院院長應在選出後七天內任命。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分屬不同政黨(團)推薦人選;行政院院長推薦的委員視同執政黨推薦人選。

許志雄解釋,大法官會議審查NCC釋憲案與暫時處分的門檻,採三分之二的特別多數決,十三位大法官,必須九位贊成才能做出暫時處分,因只有八位贊成,沒有做出暫時處分,從這個角度來看,多數大法官認為NCC是違憲的,甚至主張作成暫時處分,現在沒有做出暫時處分的解釋,不代表以後不會。

許志雄說,NCC開始運作後,違憲的情況陸續產生,對憲政秩序、廣電秩序會有深遠的不利影響,大法官會議必須正視此一問題,縱使不做暫時處分,也應盡速作成違憲解釋。

行政院提名的NCC委員翁秀琪、陳銘憲及中國國民黨提名的林一平三位委員表明無意出任,許志雄表示,尊重個別委員的決定,但缺額怎麼解決,他也不清楚,因為NCC組織法中,行政院的人事權被架空,行政院對這部NCC組織法實在無能為力,還是得請教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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