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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電子收費使用率突破百分之四

【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七日電)在超過八成國道客運裝機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天上半天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使用率達到交通部要求的百分之四目標,截至中午十二時,大型車和小型車的ETC平均使用率為百分之四點三七。

截至中午,大型車使用率為百分之九點二五;小型車使用率增加幅度較小,為百分之二點八三。

高公局今天也首度公布二月十日至十四日的電子收費扣款異常原因分析,在電子收費車道的總通行量中,二月十日扣款異常比率高達百分之十四點六四,十一日降為百分之八點二,十四日為百分之五點九一。

以上述五天扣款異常的資料觀察,每天約有百分之一屬於已裝置車上扣款e通機(OBU)卻未成功扣款;沒有e通機違規闖關,第一天有百分之七點九一,十二日起降至百分之二以下;每天另有多達百分之三至五列入其他異常,也就是系統無法辨識,以致異常扣款。

遠通電子收費公司指出,其他類的扣款異常可再細分為三類:大約一半為人或動物等非車輛通過的「無效交易」;另一半為「非系統因素」,包括車牌塗污、假車牌、掛外國車牌、車牌改掛保險桿,以致無法辨識車號,或車輛通過收費站又倒車,造成重複拍攝;至於系統異常以致無法扣款者,遠通電收表示「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