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加拿大2005年度稅表答問(1)
【大紀元2月17日訊】問: 2005年度稅表所涵蓋的時間是什麽?
答: 按自然年度計,從2005年1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
問: 個人報稅什麽時候開始、什麽時候結束?
答: 當您收齊所有稅單(slips)便可開始著手自己填報或找會計師填報。個人繳稅和交表的截止日爲4月30日;自雇者必須在4月30日交納所欠稅款,而交表日期可延遲到6月15日。
問: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必須報稅?
答: 如果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您必須填報稅表,繳稅與否視收入多寡而定。
(1)在2005年12月31日,您是魁省或安省的居民,並且:a.必須交所得稅;b.必須交納魁北克省或聯邦退休金計劃(QPP or CPP)的供款;c.必須交納健康服務基金;d.您有出售或轉讓資本財産(如股票、債券、債務、互助基金、土地或其他不動産);e.您必須申報2005年的應稅資本所得(或2003年的留存資本所得)f.您做過有小費收入的餐館或飯店工作;g.必須支付魁省藥物保險的保費。
(2)您是加拿大居民,居住在魁省或安省以外,但在魁省或安省有生意(或工作),並且:a. 必須支付所得稅;b. 有出售或轉讓資本財産;c. 必需申報2004年的留存資本所得。
(3)希望收到魁省發放的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間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補貼。
(4)您是魁省或安省居民,在2005年裏離開加拿大到海外居住(無論2005年12月31日這一天您住在哪里)。
(5)您是魁省居民,您在2005年裏領取了低收入補貼(Work Premium),2006年內還想繼續申請該補貼。
(6)您是自雇者,有自雇的收入和費用,無論盈虧都應申報。
(7)您在2005年有收到照顧老人的家庭服務免稅補貼。
(8)您希望把您未用完的免稅額轉移給您的配偶,用以降低對方的應交所得稅額.
如果您無收入,但想申請以下免稅額或退還稅項,也應填報稅表:
(1)要申請GST退稅,滿十九歲單身人士即使無收入,只要填報稅表就可退到GST。(2)魁省居民要申請QST退稅,滿十九歲單身人士即使無收入,只要報稅就可獲QST退款。(3)要申請或繼續申請小孩牛奶金(CCTB)。(4)2004年度您有資本損失,且計劃用在其他年度減稅。(5)要累積RRSP的供款額度。(6)要退還老年金及失業保險金給政府。(7)要退還從註冊退休基金(RRSP)中取出的購房提款(HBP)或長期教育提款(LLP)。(8)要退回已經領到的部分老年金(OAS)或已領到部分失業保險金(EI)。(8)您有學費,則未用的學費及教育金額也應申報,以留存將來使用。(9)您有慈善捐款,當年未使用完的捐款應申報,可留存五年。(待續)一
下期答問重點:聯邦和魁省2005年度收入申報的重大變化及對納稅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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