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未來公務人員年齡須達六十歲以上、服務年資須滿二十五年,或是年齡滿五十五歲、服務年資滿三十年,才能支領月退休金,另有展期及減額年金制度配套。
展期年金就是公務人員若未滿六十歲就打算退休,只能等到年滿六十歲才能領月退俸。減額年金是指,若未達六十歲就退休並堅決要領取月退俸,依規定每提前一年退休,月退休金就扣減百分之四,最多提前五年減額百分之二十。修正草案刪除了五十五歲自願退休加發五個基數一次退休金的規定。
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公務人員支領月退休金有二個條件:一是服務年資滿二十五年,年齡達五十歲以上;二是年資滿十五年、年齡達六十歲以上。
銓敘部長朱武獻受訪時指出,將得支領月退休金的年齡條件向後遞延,是為因應人口結構高齡化的社會發展趨勢,避免造成公務人力產生經驗斷層和人力資源嚴重浪費等問題,草案構想能自明年實施。
修正草案對施行前已在職公務人員訂有保障及過渡規定,官員舉例,接近退休年齡者,年齡加上年資須達「指標數」八十五以上才能支領月退休金,介於七十五與八十五之間者,方案實施後有十年過渡期因應,第十一年開始,所有公務人員全數適用新制;新制對於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及屆齡和命令退休人員均不受影響;方案實施前已符合「任職滿二十五年且年滿五十歲」條件者,保障適用原規定,不受影響。
最速件函送立院 盼能解凍預算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考試院昨天將包括「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在內,有關十八%改革法制化的規範,以最速件函送立法院,回應立法院於審議總預算時所作十八%改革方案必須法制化的要求,希望能藉此解凍預算。
此外,考試院也併同將「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等規範函送立法院。
教職員退休條例 教部修訂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軍公教退休所得改革方案昨日正式上路實施,總計十五萬餘退休及現職教師退休所得將做調整;教育部昨日表示,將配合修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希望能建立教師退撫優惠正式法源,教育部並將擴大舉行系列說明會,希望能進一步釐清教師對於退休所得新制計算內容的疑慮。
教育部昨日於高雄舉辦第二場教師退休所得改革方案說明會,仍可見到不少基層教師對於退休所得減少砲聲隆隆。另外,教育部目前設有02-23565762等十五條諮詢專線,這兩天更是詢問電話不斷。
教育部估算,此次退休所得改革預計將影響十五萬餘教師,其中包括五萬多名退休教師,以及十萬餘現職教師,估計退休所得每月調整數百元至一萬多元不等。但教育部人事處強調,只要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教師就算採計新制改革,月退休所得至少都會有七萬元左右。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軍公教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昨天上路,「全國退休教師聯盟」與國親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抨擊考試院違法行政,除今天將分北、中、南區向高等行政法院遞交行政訴訟書,未來還將向大法官會議要求暫停處分,並提出刑事及民事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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