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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十六日電)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警政署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稽查環境污染,去年查獲五十九件環保犯罪案,查扣一百輛廢棄物清理機具,一百零四人移送或函送地檢署偵辦。今年繼續監控、稽查特定地點,防止不肖業者危害環境。
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表示,去年移送法辦的環保犯罪案,其中台南縣十八案、查扣四十八輛機具、三十八人移送法辦;台南市五案、查扣七輛機具、九人移送法辦;高雄縣二十五案、查扣三十二輛機具、四十人移送法辦;高雄市六案、查扣八輛機具、十一人移送法辦;屏東縣四案、查扣四輛機具、五人移送法辦;澎湖縣一案、查扣一輛機具、一人移送法辦。其中部分案件由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由法院判刑。
南區督察大隊表示,去年移送法辦的環保犯罪案件中,以未領有廢棄物清理許可文件而收受、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提供土地作為非法掩埋場所,或假借再利用廢棄物名義處理等案件居多,另有未經許可代清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而非法輸出時被查獲的案件。
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對可能發生重大污染的地點,如偏遠山區、廢棄廠房、常遭棄置廢棄物路段、河川行水區、高污染的事業場址或遭開挖的農田等,逐一建檔列管,再由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埋伏守候、嚴密跟監,取締環保犯罪案件。去年鎖定二十多處地點,全天候、假日加強監控、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