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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特教兒入園鑑定安置 3月1日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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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五日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今天表示,北市年滿三足歲、未滿六足歲的身心障礙幼兒、發展遲緩幼兒等特教幼兒入幼稚園「鑑定安置」工作,將於三月一日至三日,在各行政區承辦的幼稚園受理報名,家長只要備齊相關資料就可報名,以使幼兒接受適性的特教服務。

教育局特教科長郭工賓表示,台北市身心障礙幼兒依身障情形,可進入普通幼稚園、特殊幼兒班,或特殊教育學校特殊部。家長只要備齊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手冊或診斷證明書等資料,就可報名,由鑑定人員進行教育評估,以使幼兒接受適當的教育服務。

他說,一般幼兒入學年齡為四至六歲,不過,身障兒或發展遲緩兒入學年齡為三至六歲。年滿三足歲、未滿四足歲身障兒或遲緩兒,因身心障礙且較一般幼兒提早入學,為便於照顧與輔導,原則上僅安排在台北市設有特幼班的幼稚園。

郭工賓說,教育局受理鑑定安置報名後,將於五月十日前召開安置會議,五月十五日寄發安置就學名單,被安置幼兒必須在五月十八日至五月二十四日到安置幼稚園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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