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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五日電)針對聯華電子公司涉及違規提供協助,參與創設中國和艦科技,台灣經濟部今天做成決定,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對聯電核處新台幣500 萬元罰鍰;聯電若不服處分,仍可提起訴願。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是依據聯電發生違規行為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基準裁罰,並未採用上限高達2500萬元的新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