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性騷擾加害人有三種類型
【大紀元2月1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藍孝威報導)性騷擾防制法已在2月五號上路,為許多民眾提供一道護身符。
精神科醫師分析,性騷擾的加害人通常分為三種類型,包括仗勢職權、性慾過強或是生理病態,但是不管對方怎麼穿著,如何展現姣好或壯碩的身材,其他人都無權騷擾。人資專家建議,如果碰到性騷擾事件,務必掌握蒐證時機,在第一時間舉發。
任職於電子公司業務的林小姐由於外表出眾、個性開朗,時常遇到色狼,讓她不堪其擾:「有一次在下班時間,街上人潮洶湧,我要從SOGO百貨走到中興百貨,路邊騎樓有一個看起來外表還中規中矩的男生,當我走過時朝地上扔了一個紙團,並要我幫他撿起來,我回他『你丟的東西,為什麼要幫你撿?』然後繼續往前走,但是該男子一直尾隨在我後面,而且盯著我的胸部看,我感到很害怕,當街大罵他『你是變態啊!』。」
國軍北投醫院精神科主任李光輝分析加害者的心理狀態有三種類型:「權力型,覺得權力比別人大,利用性的暗示或行為來展現權力;或是性慾需求比別人高;病態型,也稱妥瑞氏症候群,或是舞蹈症,會不自主的罵髒話或不自主的運動。
但是我要強調,女性愛穿什麼款式的衣服,所有的男性都沒有權力因此伸出鹹豬手騷擾妳!」1111人力銀行副總吳睿穎建議,碰到性騷擾案件,被害者絕不能退縮,如果能在第一時間報案處理,才有正面遏阻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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