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適用香港
【大紀元2月1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中央已完成《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批准程序,公約自今年2月12日起在中國生效,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公約提供了一套綜合性的措施和規則供成員引用,以加強打擊貪污的規管機制。它要求在公營部門及私營機構設立預防及貪污刑事化的措施。公約也提出基本原則及架構,以加強各國之間的反貪污合作。
在根據《基本法》第153條諮詢特區政府的意見後,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後,其大部分條文即可透過現有法例及行政措施予以實施。
公眾可登入聯合國的網頁以了解公約詳情。網址: //www.unodc.org/unodc/crime_convention_corrup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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