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依憑單給付總額 自提退休金免另計
【大紀元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四日電)許多納稅義務人已經拿到公司發的扣免繳憑單,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雖然勞退新制已經開始,但每月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需課稅,也就是只要依公司填發扣免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申報,不必另計自行提繳的金額。
國稅局今天指出,勞工規範勞工退休新制的「勞工退休金條例」,自94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就常接獲勞工詢問每月工資自願另行提繳上限6%的退休金,應如何申報的問題。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可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可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但以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的月提繳工資上限15萬元的6%為限。
舉例來說,勞工每月工資2萬9000元,可自提6%免稅的金額,是以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第25級的月提繳工資3萬300元計算,等於每月1818元(30300×6%)。且若勞工受僱於兩個以上雇主,每月提繳工資合計超過15萬元,全年可自綜合所得總額扣除的金額,還是以10萬8000元(150000×6%×12)為上限。
國稅局表示,勞工自願提繳並可從年度所得總額中扣除的金額部分,原本公司就不用先辦扣繳,在填報薪資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無須列入薪資「給付總額」申報。所以,納稅義務人五月在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薪資所得只要依公司填發的扣免繳憑單「給付總額」申報即可,不必再另外計算扣除自行提繳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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