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3日報導】檢討社會治安問題專題系列之二(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三日電)毒品與連帶引起的暴力犯罪已然是當前治安一大隱憂,面對查緝毒品數量,以及毒品案件移送嫌犯中的累犯、再犯比例偏高情形,加上外在環境的變化,現今毒品「矯治處遇」政策,是否適合當前治安現況,不無檢討必要。
依台灣法務部統計,九十三年執行定罪的各項罪名中,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佔所有罪名百分之十二點七,但九十四年卻一舉暴增近十個百分點,達百分之二十二點三八。再看警方統計,近年來查獲毒品數量居高不下,包括九十三年警方查獲的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的數量,都創下歷年來新高紀錄,情況的惡化直到去年政府全面查緝,才稍稍遏阻。
另項數據不難看出「毒品案嫌犯再犯」問題的嚴重性。依法務部統計,從九十年到去年為止,因毒品犯罪判決確定有罪人數中,平均有超過八成比例是累犯、再犯。特別是去年毒品案件中,包括檢方移送的總人數兩萬兩千五百四十人中,初犯三千四百三十八人、累犯再犯人數一萬九千一百零二人,幾項數據都是五年來的新高。
但是就毒品市場觀察,毒品引發的其他犯罪,間接影響治安問題才更嚴重。刑事局高階警官分析,「供給面」減少,相對「需求面」不足,導致毒品價格大幅上揚。在有暴利可圖下,跨國毒梟愈趨鋌而走險,且在冒著同樣被查緝的風險下肯下重本,走私手段更為多樣化,單次走私數量暴增;其次,毒品價格飆漲,使得下游的毒蟲得花更多的錢買毒解癮,連帶引發的黑道、槍械、強盜、搶奪等暴力犯罪案件愈加惡化。因此說毒品問題是當前治安隱憂重點並不為過。
第一線執行肅毒的員警對此也頗感無奈。基層的刑警指出,就實務上經手偵辦案件看,戒毒過程艱苦又漫長,不少經過勒戒的毒蟲,固然短期生理上能解癮,但是後續卻除心理依賴,若不能配合一套完整的追蹤輔導機制,往往最後下場仍沉溺毒海不能自拔。
對於毒品案件再犯率高的問題,警政署也瞭解問題嚴重性,不過自八十七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取代「肅清煙毒條例」後,面對「治療勝於預防」、「醫療勝於司法」、「除刑不除罪」的政策,使得吸毒者兼有「犯人」與「病人」雙重身分,因此目前警方能做的部分,也只有從「斷絕供給面」下功夫,包括從「洗錢」管道查起、加強兩岸與跨國交換肅毒情資,最近一年來都收到不錯效果。
只不過現今販毒管道有電腦網路及時通、3G手機簡訊等科技的便利性,加上各類新興化學先驅毒品不時「推陳出新」,加深了執法者的挑戰難度,自然就讓投機者多一分僥倖之心,這些都是讓毒蟲面對外在環境累犯、再犯的誘因。因此在政府宣示向毒品宣戰之際,現今毒品「矯治處遇」政策,是否適合當前治安現況,從「毒品案再犯率」數據偏高,不無檢討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