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聽電話被雷擊斃 索償未果
【大紀元2月1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北京延慶縣康莊鎮一居民在家中接聽電話時被雷電擊中當場身亡,家屬向提供電話服務的網通集團索償。
原告郭某等人訴稱,05年5月30日晚8時,郭某之夫張某在延慶縣康莊鎮張老營村的家中接聽電話時被雷電擊中當場身亡。該村電話線是架空裝置,是被告中國網通集團北京市通信公司安裝,從外部引入死者家中的電話線未安裝避雷裝置,該村電線杆裝有的避雷針亦不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被告在裝置電話及架空電線的過程中存在嚴重過錯,故張某的死亡與被告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故郭某等人訴至法院,要求被告中國網通集團北京市通信公司賠償醫療費、辦理喪事支出的費用、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共計466688元。
被告中國網通集團北京市通信公司辯稱,該公司架空線路的設計施工符合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規範和要求;避雷裝置的規格和安裝符合電信行業標準和要求;該公司按維護規程對避雷線路進行過定期防雷檢測,接地電阻均符合規範要求;引入死者家中的電話線,按設計要求不需另外安裝避雷裝置。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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