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不實廣告年增一倍 罰不勝罰
【大紀元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日電)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科長薛復琴說,九十三年中央監錄台灣廠商在所有媒體刊登藥品不實廣告共有八百五十二件,開罰總金額為新台幣一千兩百零七萬元;九十四年爆增一倍,共有一千七百八十七件不實廣告,共罰款兩千零六十四萬元。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徐少萍(基隆市)今天在立法院召開「食品抗癌是實驗?還是吹牛?」記者會,批評不肖業者製作不實藥品廣告,宣稱保健食品有抗癌療效,可能造成民眾延誤就醫的嚴重後果,比詐騙集團更可惡。籲業者儘速將產品送至衛生署申請藥品認證,合法販售。
薛復琴表示,中央監錄由衛生署每天對媒體藥品相關廣告進行監控,如遇明顯誇大不實、或是宣稱食品具有藥品療效,主動發函地方所屬衛生單位進行開罰。徐少萍接獲民眾檢舉「天威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已在今年一月份查獲,現正由地方衛生局調查中。
不過,薛復琴認為,就天威生技製作的網站來看,明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可罰款新台幣二十萬到一百萬元。希望業者儘速將產品送衛生署申請藥品認證,民眾如有相關癌症病症,切勿輕信廠商不實廣告,找尋專業醫師才能保障自身健康。
衛生署並公布0800265748檢舉專線,民眾如對不實廣告有疑義,可撥打專線與各地衛生單位(自動轉接)反映。徐少萍建議,民眾勿輕信食品抗癌療效,睜大眼睛免得損失錢財又賠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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