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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分級制上路 網友應共維網路純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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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一日電)台灣行政院新聞局去年十月下旬宣布台灣實施網路分級制度,將國內網路分為「限制級」與「非限制級」,但由於難以區分違禁標準,導致網路業者在遵循上莫衷一是,儘管如此,網友在黃曆新年時,仍應避免連至非法網站,或從事違法的網路行為,共同維護純淨的網路空間。

依照「電腦網路分級處理辦法」規定,國內網站依內容分為「限制級」與「非限制級」兩種,網路內容過當描述犯罪行為、自殺過程、恐怖血腥暴力及色情裸露,而有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者,應列為限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

分級工作由網路業者自行執行,是否適當由各級政府社政機關認定,未分級或分級不當,則依兒少法等相關法令處罰,新聞局當時規定實施一季後,今年一月下旬委託「台灣網路分級推廣基金會」辦理檢查,但因有許多實務困難,這項網路分級制度面臨難以繼續推動的窘況。

前檢察官、現任eBay網路交易安全長葉奇鑫表示,光是過濾台灣網站沒用,目前許多賭博、色情網頁都是架設在國外,網路無國界下,光是國內分級沒有意義,此外,分級規定沒有標準,業者執行上標準不一,這些都是實務操作上的困難,使制度難以推動。

他舉eBay為例,為配合政府新措施,他花費相當多的精力建置「攔截網」,許多敏感字都會被過濾,例如在eBay輸入「限制級」三個字,網購時只會找到電影「限制級戰警」的影碟,但在其它網站上,還是可以找到情趣用品。

此外,像是按摩棒等遊走規定邊緣的物品,有的業者禁止交易,有的未禁,標準不一的結果只會令守法業者吃虧。

目前各網路業者都在觀望政府如何評比分級制度的實施成果、怎樣處分違規業者,他們一致希望政府明訂具體違禁標準,而不光是現行規則內容的模糊定義。

負責網路犯罪偵防的刑事局偵九隊表示,警方會加強「淨網」工作,掃蕩違法網路行為,但重要的還是網友必須謹慎使用網路,與司法單位共同維護網路使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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