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文化局主導的鐵道文化園區計畫,有意在花蓮市六期重劃區復駛蒸汽火車,但土地所有者台鐵因受限於法令規定,無法釋出土地,蒸汽火車復駛案也胎死腹中。
台鐵無法釋出土地
民國六十八年北迴鐵路通車後,花蓮舊火車站六十九年裁撤,業務遷移至花蓮新站,附近商圈也隨之沒落。花蓮縣文化局九十一年成立「鐵道推動小組」,邀集國內的鐵道相關學者專家參與,除了將日治時代的花蓮港鐵道出張所整理為鐵道文化館,九十二年文化局獲台鐵贈送六輛機關車,其中包含國寶級的骨董蒸汽車頭LDK59,因此「蒸汽火車復駛計畫」也展開。
花蓮縣文化局表示,蒸汽火車復駛計畫中,是由六期重劃區內有八十多年歷史的蒸汽火車加水塔出發,沿福町路搭建二百多公尺的老東線窄軌鐵道(○.七六二米 ),至台鐵舊工務段前興建月台。而花蓮縣府也以「洄瀾之星」計畫搭配,將鐵軌續建連接花蓮舊港線,全長四.六公里,遊客可搭上蒸汽老火車,欣賞太平洋左岸的風光,成為一個國際級的動態工業遺址。
文化局指出,文化局與推動小組為完成復駛計畫,已與台鐵總局財產管理處的人員,協商討論長達三年,雖然台鐵人多半也支持,卻受限於國營的台鐵屬於營利事業單位,土地及建物財產須透過租或賣等方式,才能提供文化局使用,不能無償釋出土地。
只好縮水成靜態展出
文化局表示,文建會去年補助二百萬元給蒸汽火車復駛案,由於台鐵方面無法配合,因此該局已於上月份發包,在鐵道文化館的中庭蓋月台,靜態展出LDK59蒸汽車頭,整個計畫已經縮水成蒸汽車頭靜態展出。
台鐵花蓮運務段表示,站在花蓮台鐵人的立場,能夠搭著蒸汽火車看海,也是促進觀光的美事,可惜地方單位只有管理權責,對中央管理單位的作法無置喙餘地,他們也很惋惜。
鐵道遺址工務段警務段 面臨改建消失危機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舊火車站附近遺留許多日據時代的鐵道遺址,包括二座加水塔、台鐵舊工務段、舊警務段以及處長宿舍等,都已被指定為花蓮縣的歷史建築。不過,加水塔旁已成了鐵道商圈,地方文史工作者擔心工務段、警務段也會被規劃成商場,導致這些歷史建築從此消失。
米崙文化工作室負責人翁純敏認為,縣府應更強勢,要求台鐵維護歷史建築,如台鐵相應不理,即依法強制撥用,就算官方缺乏經費維修,地方文史團體也可召募義工、或引進民間企業的力量,讓老建築有人維護,不應任其頹圮。
翁純敏表示,最近花蓮一批地方文化人正在籌組「花蓮縣文化資產振興研究會」,希望為花蓮的文化資產做點事。她認為目前鐵道商圈以鋼架鐵皮搭建的粗糙攤位,完全沒特色,怎麼吸引觀光客進入消費?
對此,文化局澄清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只有古蹟可由文化局強制要求機關修繕管理,而且還必須照原貌修復;至於歷史建築,文資法並無相關罰則與約束。文化局強調,如果台鐵決定把蒸汽火車加水塔拆了,除非修法,否則文化局也拿他沒辦法。
文化局表示,該局今年已向營建署爭取到設計費,規劃舊警務段、舊工務段及處長宿舍等三處歷史建築,但後續的整修經費,受限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規定公家的歷史建築及古蹟,需由所有權機關自行編列經費修繕,因此文建會亦不會另外給錢整修。
台鐵花蓮運務段表示,招商是配合台鐵總局政策,將本求利,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