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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大紀元1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八日電)為了讓申請就學貸款的經濟弱勢學生,不會一畢業就負債,教育部將修訂高中以上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讓低收入戶、還款前一年平均月薪低於新台幣兩萬五千元者,還款期限延長一點五倍,同時調降貸款利率零點五個百分點,新措施最快明年二月起適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陳德華今晚表示,現行辦法規定,就學貸款一學期,必須在一年內還清,並採浮動利率,以郵局一年定存利率再加上一點四個百分點,低收入戶與還款前一年平均月薪未達兩萬元者,可申請緩繳,最多可延緩三年;新辦法調整為,貸款一學期還款期限為一年半,利率也改為郵局一年期定存加零點九個百分點。
原辦法也規定,畢業一年、或是退伍後就要立即償還貸款,新辦法將改為學生畢業後一年,仍是低收入戶,或者平均月收入不到兩萬五千元,就可以申請緩繳,寬限期利息仍由教育部補貼。
陳德華說,依照現行辦法,低收入戶及月薪不到兩萬元的大學畢業生,若大學貸款四年,最長必須在十二年內還完,辦法修訂後,最長可在十六年內還清,多了四年還款期。
他表示,新辦法最快明年二月實施,實施後教育部每年將補貼兩、三千萬元利息,仍在教育部可負荷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