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秘書陳銘嘻涉收賄 收押禁見
【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七日電)雲林縣警察局秘書陳銘嘻,涉嫌在台西警分局副局長任內,收授色情業者賄款、為色情業者通風報信、接受性招待,今天被雲林地檢署聲押獲准,雲林縣警局立即開會將他停職處分。
雲林地檢署指出,陳銘嘻在台西警分局副分局任內,與王姓、林姓色情業者交往密切,二零零一年起,每個月都接受色情業者招待喝花酒、性招待五至六次,除了固定收取賄款之外,每年三節還會加收新台幣四至十萬元不等的賄款,三年內總共收授賄款新台幣一百六十五萬元。
檢方表示,陳銘嘻為了回饋色情業者,除了利用職權之便,縮減對於色情業者的臨檢次數之外,每次在臨檢前,還會事先對色情業者通風報信;今年七月十六日,警方查獲一家色情業者無照營業,陳銘嘻還以職權要求單位主管抽單銷案。
雲林地檢署是在針辦台西警分局麥寮分駐所員警丁秋鳴貪瀆案時,循線查出後來調到雲林縣警察局擔任秘書的陳銘嘻涉案,由於陳銘嘻貪瀆的事證明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今天凌晨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雲林縣警察局今天立即召開考績會,決議將陳銘嘻停職,如果將來起訴判刑,將予以記兩大過免職處分。
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張術論表示,對於這起貪瀆案,警方將全力配合檢方調查,同時針對列管員警加強考核,如果有不願管、不敢管或人情壓力的情況,縣警局將主動調整職務。
今天被收押的張銘嘻,警階是二線三星,也是雲林縣警察局歷年來被收押的警官中,官階最高的一員。警方透露,張銘嘻先前就因收賄傳聞,而被列入加強風紀考核名單,他計劃在明年元月申請退休,如今面臨牢獄之災,退休計劃可能也會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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