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區司令汽車撞傷平民 受害人反遭判勞教封口
【大紀元12月7日訊】(希望之聲記者田溪,蕭玉採訪報導) 12月5日記者採訪了包頭市一車禍受害人李茂林的女兒17歲的李佩臻。她告訴記者,她父親被撞傷後,包頭軍區司令和交警支隊給她家帶來種種災難。父親被撞殘,又被判勞教,母親被迫害致死,哥哥被逼瘋,家破人亡的經歷。
2002年1月16日下午,父親李茂林推著摩托車在即將到家的馬路邊上行走,被包頭市軍分區王玉新副司令乘坐的吉普車(車號為30668,213吉普車)撞傷。事發地點在茂旗新區。司機酒後駕車,超速行駛。
父親受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柱雙拐行走。事後肇事方沒有承擔受害者的醫藥費。在漫長的與包頭市軍分區,包頭交警隊,達茂旗交警隊(開始處理事故的單位)有關方面的交涉中,遭到辱罵,訓斥、毆打、關押,除了交警支隊支付兩萬元住院”押金”外,再沒得到任何賠償。
父親在達茂旗醫院住院治療時,醫生不告訴患者及家人其傷殘情況,只說啥病都沒有,過兩三個月,腿好了就沒事了。而父親在車禍前身體健康,後來卻要吃救心丸,腰背腿疼痛明顯。家人懷疑其中有詐,便賣家產湊錢,拿著達茂旗醫院檢查的X光片子,帶病人到包頭市醫院檢查。醫生說,腦震盪,6節頸椎突出,頸曲過彎,2 節椎間盤脫出。若不及時治療會導致癱瘓。
父親住院治傷,母親邊護理父親,邊找軍分區解決醫療費問題,多次遭到辱罵,訓斥、關押,償盡了難以想像的屈辱、磨難。39歲的母親含恨而死。
此時家中已無分文,為了安葬母親,只好賣房。地址是內蒙巴彥淖爾市磴口縣巴鎮東昇路工農東號18幢3號。
當時年僅17歲的哥哥,承受不了父殘母死的打擊,突然精神失常,在母親去世一個月後走失,至今下落不明。
後來父親柱著雙拐,孤身一人,艱難行走在進京上訪的路上。寒來暑往19次進京,19次被抓回。每次當局都承諾回去一定解決問題,每次都是欺騙,甚至殘酷虐待。有一次軍分區的一個軍官指使4個士兵,將父親架到一個黑色轎車裡,拉到偏遠的呼市大青山下一個廢棄的破房裡,輪流壓踩他的殘體,野蠻摧殘達7個多小時。
2005年12月父親林被北京東城分局看守所關押了28天,家中 沒接到任何通知。妹妹在北京焦急的找了半個多月,沒有音訊。多次問到包頭市交警支隊,他們佯作不知。
2006年9月父親被判勞教兩年。包頭警察說,上訪就是要被關押。家人 兩個月後才得到判決書。
生病的爺爺承受不住打擊,於2006年11月11日病故,父親也沒得到批准見上一面。
現家中只剩我和16歲的妹妹,無依無靠過著淒慘無助的生活。為救父親出獄,高中三年級的我只好輟學,到處奔走呼籲。由於房屋和家產已變賣,只好租一小屋住。地址在內蒙巴彥淖爾市磴口縣郊區。我們姐妹倆沒有生活來源,靠父親的200元殘疾人底保金度日,餬口都很困難,更沒錢買煤取暖,冬天已經到了。
整個事件過程中,包頭市軍分區王玉新副司令從未打過照面,而上訪又被判勞教。
受害者表示,有關部門不解決問題,當權者想關押誰就關押誰,用關押被害者的卑劣手段來構建所謂的和諧社會,連被害喊冤的權力都被剝奪,更談不上人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