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公布龍星基金收購外換銀行調查報告
【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首爾七日法新電)南韓檢察官表示,二00三年美國龍星基金收購南韓外換銀行全部股權是利用非法手段完成。
南韓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朴榮秀(譯音PARK YOUNG-SOO)在電視轉播的記者會中說:「我們確認南韓外換銀行交易是以違反法規與程序的不法途徑成交,收購價也低於合理價位。」
他說,外商不應受到敵視,但如果違規,他們也必須負起責任。
龍星基金在被控與政府和南韓外換銀行行員勾結,以低於市場價格購入外換銀行股權後,檢方經過長達五個月調查,朴榮秀今天對外公布調查報告。
歷經金融危機差點倒閉的南韓外換銀行,是南韓第五大信貸銀行,二00三年遭美國龍星基金收購。
據朴榮秀表示,當時財政經濟部金融政策主管卞亮鎬(BYUN YANG-HO)與南韓外換銀行總裁李姜元「勾結龍星基金」,刻意低估外換銀行的資產價值,誇大外換銀行債務,以極低價格將外換銀行股權售予龍星基金。
正常價格應該在三千四百億韓元至八千兩百億韓元(三億六千九百萬美元至八億九千一百萬美元)之間。
他們還被控密謀降低銀行資本適足率,讓金管局批准出售外換銀行股權給龍星基金。
新聞報導指出,如果檢方的提訴獲得法院接受,龍星基金收購外換銀行交易可能被判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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