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四日電)梅嶺大車禍奪走21條性命,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靠行問題造成的人為因素,為多數遊覽車車禍主因,要求政府徹底控管遊覽車靠行問題,以保障人命。
消基會今天召開「又出現違法大客車駕駛、消費權益在哪裡」記者會。
程仁宏指出,根據公路總局所言,依「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遊覽車駕駛必須先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3年後,方能取得遊覽車駕駛「資格」;但是這次梅嶺大車禍的駕駛嚴慧文去年(2005年)10月才取得大客車執照,根本不符合規定、違法駕駛。
不過身為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副教授的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委員羅孝賢說,上述條件為「資格」,並沒有再次核發「執照」,因此查無失職單位;若要杜絕這類問題,交通部應嚴格追究雇主責任,根絕聘用不合資格者駕駛遊覽車,因為駕駛人不道德駕車往往是肇事主因。
程仁宏並質疑,為何19年車齡車還能上路行駛?再者,台灣遊覽車滿是車底盤進口、車身自行打造的車子存在,硬體條件也堪虞。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黃怡騰怒言,司法應查扣車行車輛,嚴禁過戶;嚴格禁止大型遊覽車行駛危險路段;並呼籲消費者不要租用車齡大過12年的車體。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也說,人為因素是車禍主因,靠行並是問題所在,車主自主管理車體品質,又無法可管,為了減低成本支出,車主於是超時工作(駕駛)、使用高速行駛會爆胎的再生胎(梅嶺大車禍爆胎車輪即是再生胎)。
游開雄並質疑,政府公布的10大危險路段,竟未見梅嶺路段,顯示危險路段公布效果疑似不彰。程仁宏、羅孝賢、游開雄及黃怡騰最後都嚴正要求政府,必須嚴格控管遊覽車靠行問題,人為因素是肇事主因,如再屈服於業者生計問題,車禍奪去人命的不幸事件將不斷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