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 明年警方四階段執法
【大紀元12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三十日電)明年起警政署實施「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全年分四階段執行。其中第一階段執行時間是明年一整年,取締重點包括「闖紅燈」、「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行」、「嚴重超速(超速六十公里以上)」、「轉彎、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以及「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至於第二階段自四月一日起到六月底,警政署交通組表示,取締重點有四項,包括「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快車道右轉彎」、「設有轉彎專用車道的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
第三階段由七月一日起至九月底為止,取締重點有三,包括「汽車違規行駛機車優先道」、「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第四階段由十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底,取締重點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支道車不依規定停、讓」。
交通組警官說,明年度執法是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實施,以及交通部推動「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運動,結合宣導教育、交通工程改善及加強路權執法等三大面向,希望養成用路人遵守路權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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