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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
【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九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續審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再次駁回公訴檢方所提的保全證據聲請;台北地檢署強調,檢方函查內容只是總統府核定國家機密的「文號」或「流水號」,以及登錄這些資料的簿冊,不是機密外交的內容,檢方認為越早釐清,辯方就能越早閱卷,當事人權益更能獲保障。
他表示,檢方希望函調資料的作為,就好像偵查不公開原則下,民眾雖不能知道偵查中的案件內容,但仍可查詢偵查案件的案號,法院與檢方函調資料,就好比查詢案號而已,不但無涉機密內容,也與總統專屬權限無關。
不過,審判長蔡守訓認為,檢方所需資料,只要請總統府再用函復的方式即可,因而駁回檢方保全證據的聲請,但法院仍會再函文總統府,請府方提供相關資料備審。
國務機要費案今年十一月三日偵結,檢方依貪瀆與偽造文書等罪將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等四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十一月十五日分案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