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黃照敦/綜合報導〕職棒熊隊投手教練林光宏遭綁架疑案,昨日經高雄地檢署偵結,林雖然未與綽號「小龍」魏士原等共謀詐賭,但確曾要求投手蔡英峰打假球被拒,依背信罪起訴,魏等8人則被依詐欺取財或妨害自由等罪起訴,並建議「酌重處以適當刑度」。
記者昨天無法聯絡到林光宏得知他被起訴的說法。
起訴書指出,今年7、8月間,被告伍運福自友人譚武傑處,得知被告魏士原、蔡森鴻可以幫忙打假球簽賭後,介紹金主田震宇與魏、蔡見面,二嫌吹噓與熊隊教練林光宏熟稔,謊稱可以提供比賽輸贏訊息,田出資3百萬元給魏嫌,做為收買球員之用。
被告蔡森鴻因負債累累,又得知魏士原尚有自備款3百萬元,總共保管6百萬元,謊稱就讀台北體專認識部分球員,因而順利自魏處詐得460萬元左右。同年8、9月間,田震宇因獲得假訊息輸錢,找魏、蔡理論,2嫌約林光宏聚餐敷衍。
後來,被告田震宇發現被騙,魏、蔡又避不見面,認為林光宏是共犯之一,在10月20日晚上,找被告陳柏強、李俊明、潘永祥南下高雄縣鳥松鄉球隊宿舍前,將林帶到由被告即田女友況奕璇安排的鳳山市汽車旅館後,因林表示無法控制其他球員,田等人涉嫌要脅他簽下3張空白支票,及在與獅隊總冠軍比賽中,安排1場輸球,同時錄音、錄影存檔。
同月21、22日,熊隊連勝2場後,23日停賽當天晚上,林光宏應邀到田震宇辦公室,田強烈要求打假球,雙方雖然不歡而散,但林返回休息的飯店後,在深夜找預計第3場先發的投手蔡英峰至房間。
林要求蔡上場後投保送,或投給對方打(即放水之意 ),並說蔡之前剛好手臂受傷,投不好不會有人怪他,但遭到蔡拒絕,熊隊並贏球。
檢方認為林平日接受「小龍」等人招待,遭挾持簽下本票被送回後,未在第一時間報案,並在檢警前幾次應訊時,也未自白要求蔡英峰「放水」之事,後來等檢警發現可疑時,始坦承確有此事,犯行足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