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二十七日電)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今天宣布,九十六學年度資優班將採分散式編班、提高鑑定標準並於入學後辦理鑑定。以後國中生依學區入學,如申請資優鑑定,由市府鑑輔會鑑定,通過後,校方依法提供資優方案;資優學生不需選讀設有資優班的學校,同樣能獲得資優教育資源。
教育局特教課長王淑懿表示,教育部為推動資優教育正常發展,決議以分散式資源班辦理資優班。但依藝術教育法設置的藝術才能班,仍以集中編班方式辦理。教育部已修正「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第十條條文規定: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班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分散式資源班之辦理方式為限。
教育部同時也修正「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部分條文,第二條規定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其評量之實施應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
教育部也規定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並修正各類資優班鑑定標準由原來的平均數正1.5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3提高為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台中市教育局表示,這項規定,將使資優鑑定更形嚴謹。
另外,在國民教育階段資優學生鑑定安置流程方面,教育部亦召開會議決議國民教育階段除藝術才能班外,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應在入學後依資優學生鑑定安置流程辦理。至於高級中等學校資優學生鑑定安置流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已另案研議中。
教育局表示,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應在入學後依資優學生鑑定安置流程辦理,鑑定標準依規定提高至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教育局同時指出,由於少子化、又提高鑑定門檻,九十六學年度通過鑑定並不容易,目前資優班級將不再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