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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方新聞

小客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 明年6月1日開罰

【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二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規定行駛高快速公路小客車後座乘客須繫安全帶。交通部表示,相關子法可望在明年二月底前完成,可望明年三月一日起強制施行,因有三個月宣導期,最快明年六月一日起開罰。

交通部路政司長尹承蓬表示,交通部現在就已開始宣導小客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交通部也將依據新修正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研擬相關子法,並建議三月一日施行。

因新通過的法案要求施行日起,要有三個月宣導期,尹承蓬說,三月一日起,小客車後座乘客若未繫安全帶,警方可先對駕駛人開勸導單,六月一日起可取締開罰單,處罰對象是駕駛,可罰新台幣三千元到六千元。

不過,強制小客車後座繫安全帶有實質上取締困難,除非透過攔檢,目前違規照相取締方式可能無法發揮作用。

尹承蓬希望大家謹記多一分防備,多一分保障,即使新規定不適用一九九一年前出廠後座帶無安全帶設施的車輛,但主管機的立場仍會建議車主,在後座加裝安全帶。

現行法令只規定所有汽車前座駕駛及乘客要繫安全帶,因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十一月中旬在高速公路遭撞受重傷,也促使立法委員提案修法,要求行駛高快速公路小客車的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這項修法也被視為邵曉鈴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