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時政評論

牟傳珩:審判高智晟的政治背景

解讀中共政治新動向的現實文本

【大紀元12月22日訊】此據媒體報導:維權律師高智晟先生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本週二於北京第一中級法院閉門開庭審理。消息傳出後,引起海內外輿論的極大反響,除了海外媒體的廣泛報導,一些國家的駐華使館人權專員,也紛紛致電大陸人權人士瞭解情況。在此之前,已有媒體公佈了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致高智義先生並耿和女士的《關於高智晟案的情況通報》。《通報》指出,北京市公安局在本案偵查階段的違法情節是嚴重的;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在審查起訴階段同樣是違法的;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於正在進行的審判階段的做法是極為不妥的,影響極為惡劣。並為此做出定論:縱觀本案,已無程式公正可言。而北京的維權人士胡佳,週四對媒體說:

「昨天和今天,德國使館、美國使館、英國使館、法國使館的人權官員分別致電給我,詳細瞭解12月12號高律師開庭,我們外界所知的有限資訊。這四國人權官員認為這個事件非常惡劣,他們表示讓我放心、讓家人放心,他們不會坐視這種情況。」

由此再次引發了人們對中共為何不惜損害其人權改善形象,也一定要對廣為世界輿論關注的「高智晟案」緊抓不捨、閉門審判的猜度。

依筆者所見,目前中共高層對高智晟案件的態度,與國內群體維權事件頻發,造成其安全憂患意識高度緊張有關。自今年下半年以來,官方已明確將戰略重點轉向強勢打壓集體維權事件。這是由於全球注目的奧運將至,國內安全形勢堪憂,而中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的既特殊又敏感的歷史時期。當下,中國社會的利益關係和利益格局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社會嚴重不公、腐敗加劇、官民對立、貧富懸殊、執政黨和政府在民眾中的信譽嚴重受損,社會弱勢群體維權浪潮一浪高過一浪,已經成為挑戰現存社會秩序和建構「和諧社會」的反向力量。此據公安部上個月發佈的資料,中國去年發生群體事件70,000多起。今年1到9月,發生群體事件17,900起。面對這一嚴峻局面,黨內鷹派勢力將責任歸咎于「胡溫新政」。他們認為,前些年地方當局對群體事件多採取高壓政策,行之有效。但這幾年,胡溫倡導親民路線,要求地方當局在處理群體維權事件時以疏導、安撫為主,因而導致了許多過去被壓制的矛盾暴露出來,群體維權事件的數量和規模在總體上都迅速增長。今年數量雖有下降,但規模卻有不斷擴大趨勢。一些群體性維權組織程度越來越高,暴力對抗執法的傾向也更為明顯。他們更為不滿的是,認為不少地方政府和警方對群體事件事前不積極疏導,出事後又迫於上級和社會的壓力,在處理時都以「和平解決」為主要目標,對事件組織者和鬧事者的處罰偏鬆,導致群體維權事件一再發生。為此,這些在黨內有相當勢力的人,要求最高層立即糾正這種在他們看來的寬容立場。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中共今後的國內政治安全戰略,將會相應地把防範、打壓民眾群體性事件,當作維持穩定大局的重中之重。相繼抓捕、審判民間群體維權領袖,如陳光誠、高智晟、郭飛熊等,就是確立這一戰略的現實注腳;而剛剛獲得國際人權機構頒發的「住房權力衛士獎」,已關押了近一年的上海訪民陳曉明,則被當局以「擾亂法庭秩序罪」在12月8號開庭審理,又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中共決策層這一政治新動向,已在今年10月舉行的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做出的《決議》中向社會公開。該黨的檔首次專列「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事件,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內容,是在向社會發出一個明確的政治信號。為此新華社本月8日電強調指出:「把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事件首次寫進黨的重要文獻,並且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突出地擺到全黨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們黨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特徵的清醒認識,充分表明了我們黨直面現實的政治勇氣。」此篇官方文章觀點的核心在於:要求對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事件,果斷採取措施,堅決予以制止。這裏所謂的「群體事件」,就是指民眾為了維權而針對官方的集體抗爭活動,因此本文稱之為「群體維權事件」。新華社文章認為,目前群體事件有以下特點:重大群體事件接連發生,涉及面越來越廣;在一些群體中,出現經濟問題政治化的趨向;暴力對抗程度明顯增強,處置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釀成流血;境內外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千方百計地插手、利用群體事件,企圖煽動、製造動亂。由此可見,在中共意識形態深層裏,仍受「敵我對抗」意識的操縱,牢牢緊繃著「階級鬥爭」那根弦。

今年國內政法口多次召開會議,要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穩定工作,對一些群體維權的苗頭及時處置,強勢打壓。一些鷹派官員認為,基層領導產生了麻痹思想,對群體維權的危害和嚴重性認識不足,對可能發生群體事件發展的趨勢和惡性程度估計不到位,對可能發生意外的情況缺乏足夠的準備。他們要求寧可把形勢估計得嚴峻一些,充分做好可能出的問題,甚至發生大問題的思想和工作準備。這些意見,直接影響了中共高層社會安全防範意識的高度警覺。由此他們要求將群體維權事件預防、打壓的重心下移。此據一位政法書記的撰文透露:要把70%以上的警力沉到基層一線,決不能使群眾的不滿情緒高漲、激化,以確保「四個不發生」,即不發生衝擊黨政機關事件;不發生農村糾紛械鬥及農民鬧事;不發生罷工、罷課、上街遊行、請願等群體事件;不發生集體進京等越域上訪維權事件。各級政府將對各責任部門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和「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的「四個不放過」要求。相關部門對群體維權事件還會採取分化瓦解、爭取多數、孤立少數的策略,弄清群體事件的組織者、煽動者和指揮者,堅決果斷處置,以根除隱患,採取「搶打出頭鳥」的方法,有針對性地從嚴從重打擊。

在這一國內政治大背景下,儘管高智晟律師僅僅是仗義執言,依法維權,但仍被看作是民間群體性維權的代表,而被保守勢力視為「眼中釘」,「出頭鳥」,要不惜代價、借勢處置、根除隱患。由此可見,北京第一中級法院最終作出的「高智晟案」的刑事判決書,將成為解讀中共政治新動向的現實文本。

轉自《民主論壇》2006-12-21(//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