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隱藏性抓七項惡性違駕/嚴重超速 最高罰24000
【大紀元12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志青/北縣報導〕喜歡蛇行、大車逼迫小車、龜速車佔用內側車道的民眾,元旦起可要當心,因為國道公路警察局、國道高速公路局聯手推動「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專案計畫,針對七項高危險性違規項目,採取「隱藏性執法」加強取締,未來將有五十四輛交通偵防車穿梭全台國道蒐證錄影,罰鍰從三千元起跳,嚴重超速最高可罰二萬四千元。
七項高危險性違規項目包括:任意變換車道(含超車不當 )、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慢速小型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大型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佔用內側超車道、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 )、行駛路肩(含路肩違規超車 ),駕駛人除繳納罰鍰外,還要記違規點數一至三點不等。
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科長許世旻說,偵防車內配備有蒐證攝影機、監控螢幕與控制主機,未來員警執行重點違規取締時,規定穿著制服,開啟偵防車後方警示燈、前方爆閃燈,車門貼有「國道公路警察局偵防車」字樣,在安全無虞情況下,以指揮棒、紅旗攔停舉發,或事後擷取蒐證畫面逕行舉發,並於高速公路陸橋制高點,利用攝影器材蒐證舉發。
國道公路警察局局長陳子敬說,許多國外先進國家對隱藏性執法行之有年,為的就是保障絕大多數用路人安全,減少意外事故發生,也是不得已的作為,然而隱藏性執法並未違法,警方以前是「自廢武功」,隱藏性執法上路後,盼以零事故、零死亡為目標。
警方表示,目前完成攝影器材配置的交通偵防車有卅二輛,未來還將陸續增設廿二輛交通偵防車,國道公路警察局所屬各分隊都有二輛交通偵防車,但警方不諱言,交通偵防車錄影不錄音,對舉發大車逼迫小車,技術尚有待克服的地方,往後每月、年底都將檢討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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