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現行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及格人員並無限制轉調年限的規定,為提升機關用人穩定性,減低基層留不住人才情形,考試院正檢討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研議增訂前述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二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機關及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換言之,例如家住台北市的張先生高考及格分發到屏東縣政府服務,在現行無轉調年限限制的規定下,可隨時轉調回北市公務單位或中央機關。但若修法通過新制,他必須在屏東縣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學校服務滿二年,才可申請轉調。
考試院院會昨將此案交付考選組會同銓敘組及保訓暨綜合組聯席審查,由於增列限制轉調年限是創例,考試院非常重視此案,待試委合議作成政策決定。
考試院官員指出,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是常態性的取才管道,與因應特殊性質機關需要舉辦的特考不同;這幾類考試最大的不同在於特考有限制轉調的規定,近幾年發現,用人單位為避免及格人員流動衝擊機關人事安定,已有將職缺提報於特考的失衡趨勢,期以限制轉調留住人才。
考選部發現,高、普、初等考試前年共錄取二千三百七十六人,特考錄取四千八百一十二人。到了去年,前三項考試錄取人數減少為二千二百五十七人,特考錄取人數則大幅增至七千一百七十一人。這種發展使高、普、初等考試與特種考試有所失衡。
限制轉調年限 中央、地方不同調
政府基層人力攸關地方自治功能,以往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常爭相轉調中央,基層留不住人才,出現考用脫節現象。地方建議參照現行特考增訂限制轉調年限,以提升機關用人穩定性,但在本位主義下,應否限制轉調年限,中央與地方不同調。
人事行政局曾做過意見調查,二十五個地方縣市政府中同意增訂限制轉調年限的有二十一個,不同意者只有二個;但四十六個中央機關的意見中,同意增訂限制轉調年限者只有六個,不同意者達二十四個。
考選部和人事行政局的立場,則都贊成修法增訂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年限,但也強調需要制定配套措施。
有些中央用人機關則是發聲提醒,未來在決定是否限制轉調年限這項考選政策時,除考量機關用人需求外,也應辯論應考人工作權問題,否則新制出爐後還是會遭批評。
(記者范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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