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2月21日報導)廣州市花都區原副區長譚東方因涉嫌受賄138萬元,今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檢察機關的指控顯示,譚東方幾次受賄均是較早前擔任廣州市國土局南沙分局局長的任期內。
據公訴機關指控,位於廣州番禺區的小虎麻蝦種苗繁育場2002年由於面臨搬遷需要用地報批,其經營人李就科(另案B理)為了讓其2002年12月遞交給廣州市國土局南沙分局的報告可以及時得到批復,在2003年新年前將30萬元現金包在報紙內,以送果籃的名義送至譚東方家中,譚的母親代其收下。
李就科在證言中表示,除譚東方外,他還曾先後分18次送現金人民幣78萬元、港幣1萬元給番禺區原副區長廖昌(另案處理)。
公訴機關還指控,2002年9月至去年1月間,譚東方在擔任廣州市國土局南沙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3次收受了廣東逸濤萬國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韓慶雲(另案處理)給予的現金人民幣108萬元。